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并且不设上限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当然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
,学习好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
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
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
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因为他知道 ,
